8月3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辽宁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在省内各城市,将实现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每个城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联体。到2020年,全省将实现医联体全覆盖,医联体内将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沈阳将形成“三级”结构医联体
按照《实施意见》,沈阳、大连和锦州等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的市,形成“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的医联体。各市也可根据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特点,形成“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的医联体。各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深入合作。
此外,辽宁还将跨区域组建专科医联体,以中医专科、儿科、肿瘤、口腔、精神、妇产、传染、结核等专科为重点,组建区域间特色专科联盟,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大医院减少接诊常见病基层医院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按照《实施意见》,在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三级医院逐步减少接诊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及相关科室床位设置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鼓励医生签约做家庭医生预留专家号源
按照《实施方案》,辽宁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上级医院派驻医生直接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留专家号源,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对上转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此外,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医联体内慢病门诊、特病门诊要向基层下沉,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建立联合病房手术后转至下级医院康复
《实施意见》提出,辽宁将鼓励医联体内各级医院建立联合病房,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术后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接受继续治疗和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上级医院派驻医生通过会诊和查房等方式积极发挥作用。
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医联体内医院检验、影像结果互认
《实施方案》提出,辽宁将依托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联体内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患者在医联体内成员单位间健康信息和诊疗信息互通共享,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鼓励医联体内建立检验、影像、消毒供应和后勤服务等一体化服务中心,逐步实现检查结果互认。